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先生,我想咨询一下,女方外出打工,4年多的时间没有音讯,突然回家,要求男方给她治病,在家待了一年左右,在此期间,男方为女方花钱治病,并在工作之余去医院照顾女方,而女方在病情有所好转之后,便不顾家人劝阻,再次离开家外出务工,置家中生病的老人于不顾,于是男方心灰意冷,决定与女方断绝夫妻关系,于次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被法院拖了三年,才开始受理本案件,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男方在工作期间认识了另一名女子,并在半年多之后与之同居。请问男方触犯法律来吗?在本案件中,男方与女方谁的优势更大一些。麻烦您了,谢谢。

婚姻家庭
2019-09-03 17:36: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与该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你就涉嫌重婚罪。
    追问:您好,律师先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就没有涉及重婚罪是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