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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在小区遛娃的时候被另一名业主的小孩用玩具(两手一撮飞到空中的那种“蜻蜓”扎到到眼睛,当时眼睛剧烈胀痛无法睁眼,流了好多液体,后来小孩的家长带我和我家属一起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暂时无大碍,要修养,眼睛不能受刺激(不能做饭),开了药让第二天去复查,那名家长拿着病例及所有单据在前面走很快,说去缴费,结果等我们稍晚一步到缴费点发现她不见了,在周围找了也等了好久都没找到,我们没有她的任何资料,手机,姓名,唯一从她口中得到楼栋信息也是假的(后面监控查出来的,我们也找到了她家房号),请问这种情况除了治疗费用要她承担,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吗?我是一名全职妈妈,两个孩子在上学,每天做饭是必须的。

交通事故
2019-08-26 16: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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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