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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了,合同也签了,本来是想当天走的,但是他说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就签了一个月的,可是后来真的不想干了,我要走,他说走的话就把我的工资扣光,不给发,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19-08-27 21:1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自力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具体如下:
    1、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
    2、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3、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当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 ,劳动者可以去哪投诉呢?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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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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