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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以70万人民币与一家建筑商当然是个体,购买一亩国有土地,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候,被土地旁边一家钉子户强占60平米,他说他也够买了60平米现在他非法搭建了铁棚,他提供的购买发票只是一张没有签字的白收据,国土局肯定不承认他的购买事实,后他四处投诉国土局,信访国土局甚至在国土局大闹局长办公室,理由说我们的国土局证件是假的没有证件编号。的确我现在持有国土使用证没有编号但有国土局公章和政府公章,经国土局拿我的证去公安做了司法鉴定是真实证件,只是有土地性质涂改字迹,现在已经注销,国土并非实施补办证件的条例和程序就直接注销了,所以上次卖地的那个开发商与我们国土局打的官司在一次听证会上国土局某局长私下说协商为好,春节后国土局以协商调节的形式给钉子户办理了新的土地证件99平米,比以前的他所谓购买发票又多了39平米。在2019年4月17日我本人向县司法局投送过申请复议听证的申请,至今没有通知我,因为国土局做的调节平台让卖我土地的那个开发商答应那个钉子户99平米的土地。并私下签订了合同。现在国土局和卖我土地的那个开发商都不理我了!国土局理由说我只能找开发商没权利介入,现在开发商理由是他没钱没能力尝还我的资金。所以我现在要起诉开放商的合同诈骗罪,和国土局的行政侵权。你帮我分析哈怎么起诉比较合适。

房产纠纷
2019-08-19 11:18: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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