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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班地址变跟我上班太远做了一个月不做了公司要告我

其它综合
2019-08-07 22:12: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无权告劳动者的,但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