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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男方,被告为女方,两人共同生了一个孩子,现在两岁半了。女方产下婴儿之后,而被男方多次殴打。后来到了派出所,告了一次之后,派出所让他一个星期之内。去家里叫女方,然后他就没有来。过了两年之后他提起了诉讼。在诉讼内容中多次歪曲事实胡编乱造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8-08 10:05: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想不想离婚呢?如果想离婚,那么直接离婚即可,不想离婚或者因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一致,建议积极答辩。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在诉讼中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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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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