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三年了,有两个女儿,当初是协议离婚,协议书规定孩子的抚养费我随意给,财产,房产我全部没要,孩子的商业保险前夫不愿意交,一直是我再交,一年6400,现在我再婚,再婚之后保险费用是由我现任丈夫再交,我没有经济收入,孩子父亲现在要起诉我每月支付抚养费,请问我该支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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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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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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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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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及时应诉
追问:律师是要找,我就是现在心里想有个数,我该每个月再支付抚养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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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协商处理抚养费事宜,如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追问:我只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还该去付这个抚养费嘛?毕竟这个保险是给孩子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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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给是几个意思?随意给是不是就证明你答应给了?
追问:随意就是我有多给多,有少给少,可现在是我自己没有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险也是由我现任丈夫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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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按照工资收入的20%-30%支付,两个孩子的,一般不超过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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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协议约定按照协议约定,协议没有约定,您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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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也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您的那一部分财产可以做为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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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