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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暑假到培训学校上初升高衔接班,老师与学生不认识,不是自己的学生,教音局说要上缴上课所得,依据是2015年教育部双违规定,但2017年人社部又专门发文件鼓励和支持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教师本身也是专业技术人才,这两个规定不是相互矛盾吗?到底以哪个为准?教师法也沒有规定老师假期不能去有偿补课,难道老师假期只能去扫大街,搬砖挣钱补贴家用吗?

其它综合
2019-07-26 08:52: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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