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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 2019年5月20号上午8点左右,我在深圳龙华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双方人都没受伤,对方一只手玩手机一只手骑车,他骑车的前方有两个井盖,他突然就骑往我这边来然后就相撞了,他想讹我说他脚怎么怎么了,我不鸟他,他还恶人先告状报警,那个交警来到现场第一件事就叫我站在我的电动车前拍照,然后又叫我站在车后拍照,还问我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还拍我身份证,然后就问我们双方能不能私了,交警问两次那个对方没反应,那个对方明显的是想我先开口什么,但我有理啊,是他一只手开车一只手骑车的,他那边的前面有井盖他就突然转到我这边我们才撞上的,可恶的是是那个交警现场不处理划分责任,交警问第三次能不能私了,不能私了的话就拖车处理,回交警队处理事故,这时候那个对方懵了,他说那就算了吧,可恶的是是那个交警说不行,得有金钱赔偿才可以,这时候那个对方看了他电动车前面的轮子漏气了,他说要不我陪他去把他的车修好吧,可恶的是那个交警说不可以这样,最后那个对方说要不陪他100块给他修车吧,本来补个气1块钱搞定的,但我想想100块而已,给他算了,就给他了,最可恶的是事故差不多告一段落了,对方走了,那个交警说要抓我的车,我问他事故现场也可以抓车的吗?(我的车有合格证,发票)那个交警都不鸟我,我还跟他说了很多好话,他都不鸟我,我见他不说话我也不说了,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开单,要开的话去他的那个交警中队开,我说不用了。因为在深圳电动车如果被交警抓了之后 开单的话差不多都是一口价罚两千块的。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下,就是那个电动车人行道事故现场双方都已经私了了,那个交警还有权利抓车吗?他这样的行为合法吗?如果合法的话那他为什么不两辆电动车都抓走?如果不合法的话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电动车丫?期待您的回复!

交通事故
2019-07-26 05: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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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