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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事业编制单位的医生,2015年的时候我想外出学习,医院强行要求签了一份合同才放出去学习。合同的大概内容就是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5年以上,如果违约就要赔偿20万。当时为了出去学习我就签了。现在学习时间结束了,我不想回原单位工作。不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合同纠纷
2019-07-26 11:08: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你好,学习期间单位是否支付你工资?合同具体内容?
  • 你好,双方签字就有法律效应。
  • 协议签订了,当然就是有效的。
  • 尽量按照合同约定,不要违约
  • 如果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且单位支付学习费用,那么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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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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