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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 进 展: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130000元 被执行人情况:夫妻二人,丈夫甲下落不明,妻子乙为派出所辅警(事业编制)以下简称甲乙正常上班年工资收入50000元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40000元。 具体情况:被执行人乙的父亲系本地法院退休职工,本人向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乙的工资账户,公积金账户余额。执行局既未执行乙的工资又未将乙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只将下落不明的甲列入失信人员。并以本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为由终结执行。去年12月下落不明甲银行账户26000元被法院冻结,法院说甲有另外一个案子补给我划扣这些钱。冻结甲钱的时候,另一个案子还未审理,我的案子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问题:1.如何让法院依法执行乙的工资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甲冻结的26000元我是否有优先获得权。 3.谁愿意代理这个案子,代理费需要多少钱。

债权债务
2019-07-25 1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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