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体育课上,我家孩子休息时,一位同学将蓝球砸向我家孩孑头部,我家孩孑起身将球踢回去,踢到那位同学(砸我家孩孑的那位)的腿上(这条腿曾经受过伤的),事后学校主持调解没达成共识。孩子们都毕业了,对方找法院调解,我们没接受,下一步估计是要打官司…我想问3点①校方作为监管有没有责任②对方那条腿本身受过伤,该怎么认定有新伤、旧伤赔偿③对方先拿球砸的我家孩孑,对事故是否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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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一般来说学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只要双方孩子都没有满18岁,但那属于学习没尽到管理、教育的责任。
其次,新伤旧伤可以依靠司法鉴定进行确认。
最后,具体责任大小的认定上,要看对方是恶意还是不小心等等,一般来说对方是要自己负一定责任的。
综上,建议就更详细的情况咨询律师,赔偿费用的计算上也是有浮动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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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查明事故原因,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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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证据通过解决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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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年纪多大了?对方如果是恶意砸了,应该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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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孩子现在手上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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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校方有责任的;可以做伤残鉴定认定;是认定赔偿责任时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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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自身旧伤一般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最后,对方先拿球砸出,可以减轻我方责任。欢迎携带材料到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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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