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准备离婚,有两套房子,都是婚后财产,一套房子是阁楼,价值70万左右,还有九万多的贷款,另外一套是正常楼层,价值100万,有44万的贷款,这两套房子如何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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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要根据出资等其他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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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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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房子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期间房产赠予为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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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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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配财产。平均分配债务。
追问:如果一方选择阁楼,另一方选择正常楼层的房子,阁楼已经在数年前装修完毕,正常楼层的房子还没交开口费以及维修基金,也没装修,这样是不是选择正常楼层的人比较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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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