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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19-07-22 15:30:5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先夫妻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婚后父母为一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赠与给一方,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另有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婚后所得财产了同事也要看父母是否有出资证明如果能提供出资证明并且不存在赠与父母出资的部分可以不在划分之内
  • 您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先了解情况
  • 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你好,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并且写两个人名字,这种是属于赠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赠与给一方,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律师需要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具体的细节后,才能做出合法、合理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 您好,首先要看是全款购买还是只给首付部分,如果全款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视为赠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只给首付部分,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 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的配偶名下属于的
  • 你好,还要根据其他的情况来确定的
  • 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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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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