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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因倒垃圾开门操作失误把旁边一个奥迪车划伤,车主找我理赔去的4s店做的评估,评估金额1500元,之后进行的转账交易,之后车主开车走了,没有管我,我急需一个评估单子上报公司进行报销,然而车主不接电话,也不修车,导致评估单子开不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7-18 18:46: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追问:协商呢, 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4-5天了,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找不到人。
  • 劳动者工作过程中操作失误受伤,可以申请工伤,用人单位/工伤职员及近亲属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经过专家组鉴定后,得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鉴定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工伤赔偿可以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申报,通常都是有用人单位申报,如若用人单位不申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行去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 工人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论是否存在个人操作失误,都应当按照工伤处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文如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工作者因工作操作失误而受伤的,可以先治疗再申请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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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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