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与人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未经过公证),其中一条协议规定:施工期限为2016年9月1号开始,经二次协商交楼时间为2018年8月1号止,如逾期未交付使用,甲方侧有权收回所有产权,本合同作废,乙方无条件退出。现至今仍无法交付使用,可以按按协议书条款,收入所有产权吗?

刑事行政
2019-07-16 16:38: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