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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88年11月借给老乡5万元,约定20天归还.但他不守信用.我多次催讨都没要到钱.后来他口头答应每月给1000元利息.这钱到2006年3月才陆续还我总计5万元.可对利息这一部分就没给.我该咋办?利息怎么计算?

其它综合
2006-11-04 15:17: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利息,
    原借条上对还款期限是如何确定的?另外要考虑到时效问题.
  • 需要举证,否则很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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