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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我一万块钱 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拉黑了 算诈骗吗

债权债务
2019-07-04 15:16: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根据申请的情况而定,自愿给钱并不是不构成诈骗的理由。诈骗在法律上的定义是“虚构或隐瞒事实,骗取钱财、非法占有”。所以,所有的诈骗罪在受害人给钱时都是主动给付的,只不过是被骗情况下的主动给付,以对方自愿给钱为由,并不能构成对诈骗罪的抗辩。关键看对方为什么给你钱,是否是在你有虚构或隐瞒事实的前提下给的钱。如果是,就可能构成诈骗。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
  • 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一般不算诈骗,您可以选择起诉对方
  • 您好,一般来说只是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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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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