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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从事业单位辞职(湖南一高校),已工作3年。但是之前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服务期不到离职需要赔偿8万元,并且每少一年需要补偿编制5000/年。再加上以前读研究生学校一次性发放10万元,这部分钱也要还回去,算下来要将近20万。我看到劳动合同法上面写的赔偿金是要折算到服务期的,算下来应该不需要赔8万,请问是否算的对,如果学校要求赔偿金8万全额赔,并以扣档案要挟,我是否能以劳动合同法申请仲裁,胜算多大?

其它综合
2019-07-04 11:11: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服务期未满的话顺延至服务期满,如果你想离职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按照未履行的期限及合同约定支付赔偿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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