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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1998年分地的时候分到地了,在2004年因结婚户口迁出,村里收回了土地,婆家所在地,给了我土地,但是后来因为离婚,户口迁出,婆家所在地,也收回了土地,而我现在的婆家所在地,也没给我地,我想知道,我的土地应该去哪里找,

民事相关
2019-06-26 10:35:5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