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四个月,一直没发工资,本人已经催了一个多月了,但是老板一直已公司没钱来搪塞我,或者每次都说会发,但是一直没发来打发我。有个问题,我劳动合同找不到了,但是有离职证明,想知道如果去申请仲裁还能要回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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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要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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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的名称和具体地址、老板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这样的机构一起催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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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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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仲裁开庭之前,书面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修改被申请人;
2、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公司改名的,不需要申请修改,只需要到工商局打印公司变更单即可;
3、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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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