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协议离婚。房产是夫妻双方的.但产证上户主挂的是我们的女儿名,女儿年过40岁,既没出资购房,也从未在此住过,此情况下如何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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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及户口对于房屋产权没有关系,离婚时你们夫妻均分
追问:夫妻均分,女儿一分不能得吗? 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房产证上三个人的名字一排,女儿的名字在前边第一名, 房产分割时能起什么作用吗。 给你添麻烦了,谢谢王珂律师!
解答:哦,你前面没表述清楚,如果产证是登记在三人名下的,女儿是有份额的,共同共有情况下三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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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女儿的房产,离婚无需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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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房屋归属是两个问题。房屋归属看房产证权利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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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户口本上户主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同一概念。
追问:房产证上三个人的名字在同一排,女儿名字在前面。户口本我老婆是户主。谢谢于水影律师!
解答:房产证上有你们三个人的名字,你们三个人就都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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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过户到夫妻名下,在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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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你们的女儿,那么女儿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如你们夫妻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首先向法院起诉,确认房产的权属,法院判决支持你们的主张后,可以凭借生效判决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登记为产权人后,再按照你们二人享有的比例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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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离婚协议房子有女儿的份额你不能私自处分女儿的财产你女儿年满18周岁够可以处置房产需由你女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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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