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邻里发生纠纷,打架两人均受伤,我看了300元左右就出院了。和我打架的人也是皮外伤,但是他就是要求住院(他和医院的某医生是亲戚),用最好的药和住最好的病房,几天就用了万余元。派出所调解要我付,我认为这是不合理费用,不因该我付。请问我该怎么办?求求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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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去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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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都去医院了,公安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们做笔录,更别说商情鉴定了。头上缝了六针属于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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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损伤程度都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就是民事纠纷了。当然公安机关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关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应当向法院起诉。对方的医疗费主要审查是否是治疗需要的,是否诊断了其他与双方纠纷无关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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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伤情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如是轻伤以下,对方如此态度,可置之不理。等对方起诉,在诉讼过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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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