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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老婆在东莞生孩子,老公的深圳社保可以报销吗,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家庭
2019-06-11 02:35: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连续参保缴1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孕期检查及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用可享受销。按《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00〕号)规定,由参保居民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讥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发生的孕期检查、生育医疗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定额管理,由医疗保险经办讥构与生育定点医疗讥构进行结算。定额标准为孕期检查每人00元,住院分娩医疗用每人00元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女方无工作单位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享受销0%生育医疗的待遇;如果女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两种医疗待遇不重复享受  (一)城镇居民孕期检查备案手续的办理。孕期检查备案提供资料:1.《威海市城镇居民孕期检查备案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城镇居民本人身份证;.怀孕证明;.城镇居民本人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携带上述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讥构审核备案后,到选定生育医疗讥构进行孕期检查  (二)城镇居民生育备案手续的办理。生育备案提供资料:1.《威海市城镇居民生育服务备案表》;.城镇居民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城镇居民本人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携带上述资料,在预产期前1个月内到医疗保险经办讥构审核备案后,可到选定的生育医疗讥构生育  (三)城镇居民生育定点医疗讥构的选择。城镇居民可自主选择一所生育定点医疗讥构作为孕期检查服务讥构,选择时可一并将其作为本人生育的服务讥构,也可另行选择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讥构 
  •   生孩子费用在职己交上报,劳动者离职后能正常报销的,如果劳动者属于离职后才上报资料报销的估计不能报销,取决于当地的社保局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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