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准备购车,但是没有小汽车指标。想租一个小汽车指标,签署协议:小汽车车牌指标租赁使用协议,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指标人把车抵押给承租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个人车辆抵押合同。想问下如何抵押协议中涉及到小汽车租赁事情,抵押协议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顺便帮忙看看补充协议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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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个人需要自购小汽车一辆,由于北京市车辆登记政策,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署了《小汽车车牌指标租赁使用协议书》,就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为保证双方权利,双方约定将小汽车抵押给甲方,并根据办理抵押登记需要签署了《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根据双方交易的实质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签署《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仅为办理小汽车的抵押登记之目的,双方并不实际产生资金往来,也不承担出借资金和偿还借款的义务,即:乙方不得根据《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借款,甲方不得根据《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要求乙方偿还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及利息。
第二条 乙方不可撤销的承诺并保证:不得因签署本补充协议,向甲方主张小汽车的所有权,亦不得主张变更已经设立的抵押权。
第三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是对《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的有效修订和补充,与《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