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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7年在 **公司借款,实际银行到账金额是30000元,但是合同金额是41455元, **公司说多的11455元是服务费,我能要求返还吗,对方不返还,我的贷款合同是在北京**合肥分公司签的,服务费是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我该去北京起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吗,还是在合肥起诉

其它综合
2019-05-31 14: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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