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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入职快一年半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8 20:43: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 您好,准备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最后申请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和二倍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
  • 已经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了 。
  • 你好,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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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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