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入职快一年半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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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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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准备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最后申请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和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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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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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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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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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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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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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