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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亲戚公司,工作3.5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离职,已口头辞职,到2019年7月1日正式离开。有一个月的交接工作。公司给发6月份工资是否合适?离职后交接给新人有必要教会他吗?

劳动纠纷
2019-05-28 23:10: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离职就可以了。不用管新人培训问题。
    追问:购二手房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不需要房主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我可以起诉中介和房主吗?

    购二手房经济适用房,为房主还贷款的本金和贷款利息算不算到总房价里面协议上只写了仅本金和?过户前需不需要房主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中介收取1.5%手续费,但是到现在还没过户,也没办成什么,已经交给另一个公司来接手这个,我可以起诉中介吗?房主总是想毁约,我可以起诉中介和房主吗?5-,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解答:可以起诉房主要求过户,建议与律师面谈。情况复杂。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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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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