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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5万,合同金额8万,实际放款金额5万,差额被提前扣款当做服务费等,借款利息是按8万本金算,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19-10-13 04:12: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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