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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宝宝早产,心脏没有发育好,休完产假又延长休了哺乳假,现在到公司去上班,领导要给我降薪,还要调岗位,我不同意,现在领导说薪资不变,岗位要调,我不想调整,现在还在哺乳期,还要20天哺乳期结束了,哺乳假结束后我还可以不接受调岗吗?

婚姻家庭
2019-05-22 07:47: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处理。不必闹得太僵
    追问:领导天天给穿小鞋改怎么办,意思就是让我自己提出来离职。
  •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否则很有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使单位陷于不利的局面。   首先,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该调岗行为必须合理,不能与员工原先的工作没有任何联系。比如,不能让之前做研发的人员调岗去做销售。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完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的行为予以合法应对。由于用人单位对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多采取向下调岗的方式,所以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从安排、拒绝履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拒绝调整岗位的行为是严重违纪行为,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最后,用人单位对于经过调岗或培训仍然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还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对员工的上述培训应当保留培训档案并经员工确认,以免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   而且,用人单位应把握几点:1、要制定恰当的考核方法,以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要使员工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2、换岗的工作岗位也与原工作岗位相接近;3、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给其一次换岗机会或培训;4、如员工不愿意换岗,则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 晚育假增加15天;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 首先要考虑岗位调动是否为了哺乳期间员工的利益,如果是为哺乳期妇女的利益,可以调动,主要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劳动者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劳动者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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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