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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在娘家派出所把我和孩子的户口都迁回爸爸家,但未经村委会同意,娘家只有爸爸和弟弟〈弟弟离异单身>。 请问我能分户吗?能和其它村民一样享受村福利吗?我娘家在高陵

民事相关
2020-01-25 12:21: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未经村委会同意,很难享受村民待遇。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父亲去世,首先确定财产是否属于父亲独自所有。确权后,就可以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如果有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死者有遗嘱指定这个孩子单独继承,或者无遗嘱前提,这个孩子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 可以申请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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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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