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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打架的事,报案到派出所,当时没解决了,对方也没有起诉,19年了派出所要求解决,是不是还起效

婚姻家庭
2019-08-19 09:42: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已经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可以拒绝。
  • 打架致轻伤,对方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不接受的,可要求对方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应该赔偿的金额。
    轻伤的赔偿: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打架致轻伤,对方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你方不接受的,你方可要求对方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应该赔偿的金额。
    因打架致人轻伤的,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民事赔偿,处理的方式主要是有二个:由双方协商进行赔偿或通过法院诉讼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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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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