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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老公离婚,他总是威胁我要伤害我的亲人,就是不肯离婚。他有暴力倾向,一言不和,不是打我就是骂我,我后来就不敢吱声,他说啥就啥,但我真受够了,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5-08 23:17: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您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实践中法院判断男女是否存在家暴还需要严格界定和判断,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

    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您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您的住所;

    4、实施保护您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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