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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在南昌九龙湖购房,己交清135万首付,购房合同上约定了剩余50万房款用公积金贷款支付,己网签。但后面开发商说做不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开发用地做了抵押,市公积金不给贷款。现在开发商要求我转商贷或者是退房,转商贷或退房都没有合理的补偿,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我个人的诉求还是希望用公积金贷款得到房子。另外开发商以贷款没有办下来为由,一直不给我购房合同,我现在手上没有购房合同,但房管局因该有备案的合同

房产纠纷
2019-05-05 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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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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