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9月份眼睛外伤在浦东医院做了两次手术好了,两个月之后眼睛受外伤引起视网膜脱离,又转到仁济医院做手术,到现在手术还有一次才结束,请问这么长时间了,做伤残鉴定还好做吗?去什么地方做鉴定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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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由专业机构做伤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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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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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工伤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二、工伤赔偿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赔偿问题要结合工资等多方面因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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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
定结果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一般不超过15天,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伤情鉴定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伤情稳定、功能稳定,不再有反复就可以出具鉴定,鉴定很短时间就可以出具。
伤情鉴定,牵涉功能障碍情况的,在较短时间功能会严重障碍,随着时间的
延长、治疗和锻炼,有的功能情况可以恢复,短时间出具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是不正确的。
从医学角度上来说,一般是三个月以后基本稳定,功能情况也趋于稳定,有些关节功能情况的鉴定、颅脑损伤后遗症的鉴定等等短时间鉴定是不能出具的,是在三个月以后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时间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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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必须在治疗终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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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