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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受工伤,现已办理离职。地点是湖南长沙。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九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分别赔偿9个月,8个月,8个月工资。这个月工资是按照受伤前的月均工资计算还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我们单位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计算的(这样算下来总的赔偿费用大概七万多),是不是违规操作?如果属实,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5-21 16:49: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请联系本律师,可以算出具体赔偿额度
  • 劳动者因社保缴费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事由,一般一式两份,若被申请人为多数,则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 社保缴纳工资的总额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一个企业全部职工(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工资的总和,用来计算本单位(企业)应该缴纳的每个月社保费总额;
    工资的基本基数是指一个职工(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工资,用来计算单一职工(员工)应该缴纳的每个月社保费额度。
  •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今年社保缴费基数要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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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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