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姥姥、姥爷有套房子(老房子),姥爷去世了,当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证已改我姥姥名字(标明一人独有),姥姥有两个女儿,现想将房子给外孙女一个人(已婚) 避免婚后财产,现要按照哪种情况处理比较好,是买卖还是立遗嘱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另外如果房子直接给我母亲,需要哪些手续,但将来母亲房子还是留给我的,这两种种情况,那种比较好,费用比较少呢?

继承
2019-05-06 18:52: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怎么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这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来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 可以约定给孙女一个人。
  • 费用问题咨询房产局
  • 可以立遗嘱
    追问:立遗嘱,直接给外孙女吗?那这种情况办理过户都需要哪些费用呢?外孙女还用交其他哪些税费呢?
  • 可以现在赠与给你或者你母亲。
  • 可以立遗嘱指明由谁来继承。如果老人在世就进行产权过户,只能赠与或者买卖。赠与费用要高于买卖费用。
  • 继承和买卖哪个费用少你最好去房产局咨询一下,但是就我个人看来,为了省心,为了万无一失,办买卖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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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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