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xx公司工作六个月,我今年43岁,女性。可公司不给我交社保,理由是我已超过35岁,不能交社保了!这样他们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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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法的,社保为强制缴纳,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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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不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收集有力证据,例如工资条、工卡、考勤表、证人证言等,胜诉的机会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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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买社保、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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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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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