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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生完二胎后,意外怀孕可以报生育险吗?

婚姻家庭
2019-05-21 14:52: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三胎违反计划生育,不能报
    追问:我是说做人流可以报生育保险基金吗?
    解答:建议你咨询社保部门。。
  • 一、参保企业职工生育待遇支付程序   (一)女职工计划内第一胎怀孕流产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处方及治疗费明细。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标准:四个月以下流产500元(生育保险支付14天产假工资),四个以上流产700元(生育保险支付42天产假工资),超出限额个人负担15%。   (二)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生育职工联系电话。   (三)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男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销标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500元。   (五)结算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二、参保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程序   (一)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前,持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实施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复通术的还须持《门诊医疗手册》,到工伤生育部办理《资格单》。   (二)职工持《资格单》及身份证到自选的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报销标准:上环术155元、取环术155元、人工流产术240元(无次数限制)、引产术1270元、女性绝育术1050元、男性绝育术840元、女性输卵管复通术2720元、男性输卵管复通术2350元。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11年12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北京非京籍职工从2012年起可享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不低于单位平均工资。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另外,生育津贴,是职工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可以享受的产假时间(常规产假+难产假+晚育假)。  产假期间给报销是指生育津贴,不给奖金,不违规。  生育保险基金给报销够多的了,生小孩大多费用属于自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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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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