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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院离婚调解书内容如下:女方我自愿放弃两人共同房产,男方补偿给女方8万块钱,女方把这8万块钱一次性用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也放弃他那一半房产,约定孩子十八岁之后过户给孩子,之后的房子贷款归男方偿还。但是判处离婚之后男方一直没还贷款,导致银行一次性扣完开发商的抵押金,开发商找他又找不到,17年开发商起诉我俩偿还剩余的贷款还有违约金什么的,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包括法院传票,17年自动开庭判我俩偿还这些钱,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房子进行拍卖,并冻结了我一部分钱,我才知道这个事情,男方躲着找不到,我就想说法院拍卖之后的钱如果不够还开发商欠款剩余的欠的钱应该谁来付,如果够还的话多余的钱应该怎么分配

民事相关
2019-04-29 16: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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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