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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前几天住院看病,今天办理出院手续时,共花3200,去除保险,自己花了1700。觉得没有达到报销%60的次例,咨询后告知。其中有800元为起始线的钱是不给报销的,也就是个人必担的。请问律师,这个合法吗?该怎么办?请指教!!!

保险纠纷
2019-05-19 15:54: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的
  • 关于怎么办理城镇医疗保险进行如下回答:(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填写表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5、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6、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
    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
    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
    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 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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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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