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8年8月份,我在找工作中看到一家信息服务公司招会计助理岗位,投了简历也收到面试通知,初试时面试官告知此岗位工资较低且没有什么发展空间,引导我有没考虑往信息化管理会计方向发展,但是这个信息化管理会计上岗前要参加培训。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承诺我们参加培训考核通过工资不低于7000元,也能全盘掌握财务处理。培训后也会帮忙推荐工作(推荐工作的另外交5000元),指导我们如果做简历、面试(到最后2节课我们才知道所谓的指导做简历、面试,其实就是造假)。我急于转行,答应了,于是又进行了复试,最后进行了合同签订,这个培训的培训费招聘单位给我们申请了百度有钱花的教育贷款,前面6个月的手续费由招聘单位支付,第7个月开始由学员支付。 2018年9月我们开始参加培训,到今年3月中旬结束。一个月过去了,至今仍未有学员找到工作,且有单位看到我们的简历特意来电话揭穿说简历是造假的。 对于之前的承诺,我表示有几点不满:1.此次培训根本没办法达到预期能掌握全盘财务处理,课程上主要是讲解ERP的操作及后台设置;2.一开始说会有2位老师授课,结果只有一个老师,也根本不是他们公司的资深财务总监;3.结业后有证书也没有。 基于以上,我查询资料才反应过来这是以招聘名义招收学员。请问我们是否可以以此申请主张不支付或者支付部分培训费。(单位给我们申请的教育分期贷款上的单位名称,与我们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不一样)

合同纠纷
2019-04-29 20:00: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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