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2017年离婚的,当时是不存在财产争议,个人的各自管,现在男方想把房子赠给女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面再补充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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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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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再离婚协议上面加,现在直接写个赠与协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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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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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个赠与协议,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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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写一个房产赠与合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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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可以另行书写一份符合现在情况的协议,请您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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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