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2016.3.4-2019.3.3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3.3号合同到期后,,公司迟迟没有决定是否续签。4.10号领导让综合告诉我不再续签,我微信问领导,他说是,让我上班到15号,按劳动合同补偿给我。
按合同法,应补偿我3.5个月工资,未签合同工作1.5个月,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总共补偿6个月工资。现在公司只愿意给补偿4.5个月。4月份半个月的公司也要在5月发工资时发放。
目前工作的1.5个月没有劳动合同,我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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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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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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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