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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公司领导认为我工作效率低,用放大镜看我,我本来是从事综合办文员一职,现在怀孕快4个月,领导让我做好本职工作后出去跑业务,我找领导沟通愿意从事本职工作外可以再接受营业厅工作,领导说就你身子金贵,别人就不是父母生的,说我要给他一个充分的理由,我说理由就是我怀孕了,他说这不是理由,我今天找了劳动局咨询,劳动局的人告诉我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给他们看,我找了他,他说要我找出能够适应的工作范围标准给他,这不是无理取闹吗,我该怎么办,他今天有说你可以辞职回来休息生了再来,我说你劝退我,要补偿,他说他没劝退我,还说你很重视这个孩子,我说哪个父母不重视自己的孩子的,他说你还是回家休息,不然工作出现意外公司又要承担

合同纠纷
2019-04-29 12: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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