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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跟我老公离婚,男方不同意,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19-05-01 12:26: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不可以,需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 被告所在地
    追问:男方是安徽黄山的,我们都在宁波上班,能在宁波起诉男方吗
  • 一般是不可以的,需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解决。
  • 你好, 建议我方委托律师协助办理维权。
  • 若是被告的经居住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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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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