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的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单位给我算的是上班三个月的工资加上九个月病假月的工资,我认为不合理,是否应该剔除病假月工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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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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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 济补偿金,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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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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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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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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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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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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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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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计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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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