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某某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合同时间是2010年6月,2012年开始被认命安防班长每个月有班长津贴500元,绩效工资也有500以上。到2019年公司裁员了很多员工都拿了补偿金。对我们有4人长期合同的安排工作变化,班长津贴500没有 ,绩效同一公司工程部每个月都有500以上。我们没有,还有以前休年假都是给单子给直接领导。当月直接领导被裁员了,我的年假单到月底才给递上去。才分管我的领导就说是补签的年假单不认。还被公司安旷工处理 矿2扣6天工资。也没有给我签字。公司这样合理吗。如果我走能拿到补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