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跟我老公结婚六年,现在我名下有三十万贷款。我想离婚。请问如果离婚协议书里写明“女方名下所有负债由男方承担,再写明借款金额和相应利息”,有法律效应吗?

民事相关
2019-04-29 17:01: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这个对内不对外,内部有效,对外无效。
  • 对你们双方会产生法律效力,详情咨询需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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