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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和老板说过辞职,在店里又给店长说过辞职,已经一个多月零13天啦!因为身体不好需要每天治疗所以辞职,但是没有书面申请,老板说必须得等新人试用期过才行,试用期7天,新人已经做了3天了,实在坚持不了了,在做下去我怕我得动手术了,怎么办啊

合同纠纷
2019-05-13 10:31: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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